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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法院招录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1 09:50:53


    一、招录岗位及待遇

    本院招录的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和辅警工作岗位,不纳入正式编制,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包含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金”。

    二、招录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自愿从事法律事务性工作,热爱法律事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计算机、中文类专业或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招录的辅警须为2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律工作经历或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退役武警或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辅警的优先录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有失信人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招录人数

    本院共招录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30人,其中从事书记员岗位20人、辅警岗位10人(男性8人、女性2人)。

   (二)报名

    1、报名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308室。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5日。

    3、联系电话:0396-2826385    0396-2160088

   4、提供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及复印件各1份;②本人简历及有关证书;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⑤复员退伍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书记员、辅警工作相关内容。

  (四)书记员计算机实际操作和辅警技能、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能力;报考辅警的加考技能、体能测试。

  (五)面试

  考试时间:计算机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察内容: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试用考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法院工作,纳入我院管理。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刘然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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