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驿城区法院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执行攻坚工作,力求打赢这场执行攻坚的硬仗。
一、基本指导思想
为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以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决胜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明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两年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一)努力消除执行积案,凡是有执行条件的超期案件要全部执结;严格执行期限规定,确保新收案件在期限内及时执结,防止新的积案发生。
(二) 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办案期限,实行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报告制度,对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逐案建立台账,逐案进行评查,逐案向上级法院报备;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
规范执行行为,教育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依法办案、规范执行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精神懈怠、办案拖、工作消极等问题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建立和完善联动制约机制、网络查询机制、网络拍卖机制、公布“黑名单”和严惩拒执罪等威慑机制。
(四)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强化市中院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设立执行分局,统一管理执行案件,统一调配执行力量,统一组织执行现场,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五)强化案件节点流程管理。全面应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办案平台、案件节点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控。形成对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堵塞廉政漏洞,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
(六)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执行指挥中心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与控制、执行要情、远程电子签章、执行案件数据库等系统功能,建立快速执行反应机制;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完善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快速查找、控制。
(七)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依法及时公开,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确保拍卖过程公开透明,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杜绝拍卖环节的腐败现象
(八)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立案阶段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审判阶段要及时提醒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讼调解要注重提高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觉履行率;强化判后答疑制度,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充分考虑裁判的可执行性。
三、工作领导小组
驿城区法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驿城区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张娟任组长,区法院副院长刘永春任副组长,执行局局长赵雪刚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院执行局,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时间安排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时间为2016年6--9月;第二阶段为执行攻坚阶段, 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重点是清理执行积案、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回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2017年12月-2018年底,整改完善卷宗,规范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调动债权人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的积极性,对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执行措施,能够及时交付债权人的,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成其它财产权益,在被执行人仍不自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措施,对被执行的财产价值较大,不适宜变价处理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分批予以执行
(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针对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执行干警牢固树立依法办案、规范执行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发生。使执行工作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执行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执行队伍素质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
(三)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学习先进法院经验,以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司法腐败,提高执行效率。
(四)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要继续重视执行指挥中建设,把指挥中心建设作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措施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等综合配套措施同步建设,同步推进早日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执行指挥体系,形成上下协调、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运行机制。
(五)不定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区法院要对类案、涉民生案件底数排查,进行集中执行,确保将排查出的案件基本执结。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执结一批;对失信老赖,联合惩戒一批;对符合终本条件案件,严格终本一批;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家庭困难的涉民生案件,依法救助一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一批;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破产条件的,稳步推进执行转破产一批。
(六)加大威慑机制建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工作,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要全部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举、并确保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国土、建设、金融等部门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七)完善执行信访工作,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执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执行信访问题。加强信访窗口建设、要专人负责执行信访接待工作。加强案件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督办、信访约谈和带案下访制度,提高案件化解率。
(八) 强化执行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户外广场、社区等各类平台和场所,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执行工作影响;通过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例通报、被执行人曝光等多种手段,惩戒失信,褒奖诚信,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增强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执行环境。
(九)坚持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党的领导,争取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支持,争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舆论氛围。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