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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驿城区法院崔宏超同志 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8-10-29 09:36:1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驿城区法院法警大队崔宏超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多年来,崔宏超同志始终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团结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默默地奉献,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6年受到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嘉奖一次。三年多来,崔宏超同志完成刑事庭审保障1150次,押解、看管被告人1717人;保障民事、行政开庭112次;协助执行156次;处置突发事件56次。

 

汗水铸警徽,热血写人生。崔宏超同志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十多年如一日,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留下了一串串心系警徽,为民尽职的闪光足迹,他用更多的努力和付出,平衡双肩的责任;他用更多的坚韧和执着,护佑公平与正义,用自己的青春书写了一名司法警察的光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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