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当班小编来到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全程见证一起涉军案件调解书履行情况。该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法官王晓贞主审。在法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涉案房屋顺利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双方长达数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所在部队对驿城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子弟兵纠纷表示感谢,该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面,就随小编一起详细了解本案的审理经过。2006年,原告梅某与被告陈某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将位于驻马店市某小区一处房产转让给原告,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交清了全部房款,被告向原告出具房款收条一份,并将原房产证及相关费用手续交与原告,且该房屋已实际交付原告居住至今。后原、被告双方因房屋价款问题产生争议,被告拒不配合原告办理房屋手续,原告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晓贞及时向双方送达应诉手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且对案件的事实争议非常大。
通过庭审,王晓贞法官了解到本案争议焦点及矛盾根源,并多次和原、被告沟通,联系双方调解,却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晓贞法官了解到原告系军人妻子,这是一起涉军家属的权益纠纷案件,原告丈夫常年驻军在外,妻子留守在家身陷纠纷,数年来未能化解,对原告家庭造成较大影响。王晓贞及时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承办法官要坚持“维军权,稳民心”,妥善审理此案,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鉴于原告使用涉案房屋多年,并已足额支付房款,王晓贞多次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以理说法,以事实讲道理,以抽丝剥茧的方式向被告阐述案件事实,让被告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认同到认同,为调解夯实基础。并在兼顾双方利益的情况下,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经过与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协商,以绣花功夫最终促成双方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案件结案后,为了确保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彻底消除军人后顾之忧,王晓贞并没有在调解后结案了事,而是及时督促被告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协助原告办理房产手续的义务。但由于本案矛盾积怨已久,调解过程也相当曲折,原被告双方彼此互不信任,一直无法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原告丈夫也专门从部队请假赶回处理此事。为此,王晓贞法官就调解书的履行问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本着对王晓贞法官信任,同意在法院全程参与下,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并在王晓贞的主持下商定了办理时间。最终,在王晓贞及其书记员的见证下,该房屋长达数年未能办理的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为该案划上圆满句号。
事后,原告丈夫马某表示该案的圆满了结终于让压在其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再无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回部队工作了。下午其所在部队专门派人来到驿城区法院向王晓贞法官表示感谢,称赞驿城区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此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此案坚持以调解优先、以调为主,通过调解协商,快速解决和谐结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诉讼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