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书写着“为民服务 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手中,对驿城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的工作作风和执行效率深表感谢。
原告王某与被告杜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杜某偿还王某房屋占有使用费、物业费、电梯使用费4848元,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讲解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询被执行人杜某在某银行有存款,执行人员随即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火速前往银行将冻结资金扣划至法院案款专户。最后通知王某前来领款,使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充分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驿城区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院领导根据本院实际情况,不断出台新举措,大力推行“互联网+执行工作新模式”从案件的繁简方面入手成立前置速执团队,在速执团队成立一个月的时间内共实际执结73件。加大了执行力度,缩短了执行期限,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满意度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