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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廉政教育课堂”辐射升级 “万人旁听百场庭审”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9-12-30 08:18:03


    2019年12月25日下午,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区法院一号审判庭举行。审判长对被告人刘某防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娟以案说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新耀以案说纪,将职务犯罪案件宣判现场拓展成以案促改、反腐倡廉教育课堂。同时,正式拉开了驿城区法院万人旁听百场庭审活动序幕。

     在家的区四个班子领导,驿城区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负责人,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区卫健体委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区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法院中层以上干警等200余人现场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鲜活生动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议由区委副书记李勇主持。

                                                         该案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依法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防原系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自2012年3月至2018年7月,刘某防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在药品采购结账过程中索取贿赂138696.3元;多次利用购买医疗设备、印刷、制作公共卫生宣传品等职务便利,虚开票据、虚列支出套取公款、侵吞公款用于个人投资、购房,贪污公款共计5065117元,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防数罪并罚,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五万元,同时对其贪污、受贿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宣判结束后,张娟院长以案说法,详细介绍了被告人刘某防贪污、受贿一案案发过程及背景,剖析犯罪成因;结合案情对贪污、受贿犯罪涉及的相关法律法理进行解读,阐释犯罪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涉案公共财产认定等影响量刑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判决结果及处罚依据一一讲解;提醒旁听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保持职务廉洁,远离职务犯罪。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新耀以案说纪,深刻剖析了刘某防贪污、受贿一案犯罪的思想根源,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法底线,坚持奉公用权;落实监管责任,扎紧制度笼子;严查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教育大家以案为鉴,反思警醒,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干事,恪守清廉本色,以优良的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服务驿城区高质量跨越发展。

    参加旁听的领导及党员干部还观看了“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工作纪实专题片”,参观了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成果图片展,对“庭审廉政教育课堂”予以高度肯定。

     驿城区“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创立七年来,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提升,累计受教育已达二万余人次,被市纪委评定为全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在今后的工作中,驿城区法院将对这一品牌再完善、再升级,继续与区纪委监察委携手共同努力,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持续强化“庭审廉政教育课堂”的教育效果,努力打造“以案促改”特色品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庭审特点,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将“庭审廉政教育课堂”拓展成万人旁听百场庭审活动的重要载体,扎实开展好万人旁听百场庭审活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使更多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为建设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民风,推进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提升司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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