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切实保障民生,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5日,驿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为重点,抓住春节过年返乡高峰的有利时机,利用错时执行,依法惩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用实际行动让申请执行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截止到15日下午6时,驿城区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对6人采取了拘留措施,扣押车辆1辆,4人当场履行义务,履行金额达32万余元,5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力地震慑了躲避、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
清晨6点半,驿城区法院门前警灯闪烁,60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伴随着驿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永春下达执行指令,集中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20辆警车,七个执行团队向各个目的地进发。

有钱盖房不愿赔偿,强制执行促履行。2013年8月份,王某驾车致杨某受伤,但王某拒绝赔偿。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杨某各项损失6.8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王某长期不接电话躲避执行。今日集中执行活动中,干警赶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惊讶的发现王某家刚刚新盖的房屋,与以前的房屋相比焕然一新。“有钱盖新房,就没有钱履行判决义务吗?”执行干警现场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且未如实报告其财产情况,属于有执行能力而抗拒执行情形,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于法律的威慑,王某逐渐认识到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当场联系家属履行了赔偿义务。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驿城区法院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向社会公众传递法院对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决心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