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执行办案工作不打烊、不停歇。日前,区法院执行法官巧用电话、微信等网络多元化办案方式,促使远在广东省的被执行人朱某履行了拖欠的民工工资。2018年,张某、刘某在朱某承包的装修班组从事瓦工工作,工程结束后,朱某一直未向两人支付劳务费,遂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朱某同意分期向张某、刘某偿还劳务费共计215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朱某并未按期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刘某无奈向驿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朱某置若罔闻,并未主动履行义务。受当前疫情的影响,被执行人朱某又远在广东省,执行法官与其相隔千里,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挑战。面对困难执行法官迎难而上转变传统的工作思路,通过网络办案系统对朱某采取冻结账户、纳失、限高等强制措施,同时,多次与远在广东省的朱某进行电话联系,从法理和情理入手向其讲述了民工劳动及生活的不易,以案说法阐述了拒不履行的后果,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在执行法官不断的督促和协调下,被执行人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案款及执行费用通过微信全部交到了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驿城区法院一直致力于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持“三优先”原则,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当前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执行法官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系统、信息网络技术条件开展执行办案工作,急群众之所急,用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