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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行政诉讼制度要求胡庙乡政府乡长参加行政赔偿案件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0-04-22 15:07:36


  2020年4月13日下午,原告驻马店市龙翔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诉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在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胡庙乡人民政府乡长王海威带领工作人员李建伟、委托代理人董子琪到庭参加了诉讼。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后,驿城区辖区内乡镇、办事处的行政首长第一次在驿城区法院参加行政诉讼。 

  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该案件的公开审理程序在驿城区法院大门口公开进行,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均站立开庭。原告、被告陈述了各自的诉讼意见、对对方证据材料的质证意见、辩论意见,并对法院的审判方式表示理解与认可;被告负责人王海威还表示,庭审结束后会及时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案情和法院开庭情况,与原告积极沟通,努力争取协调解决案件,化解矛盾,促进政府工作有序、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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