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变更政府非税收入账户的公告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0-12-30 13:46:44
根据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河南省省级以下法院非税收入管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前来驿城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请将诉讼费、罚没款缴入以下新的收费账户:
户 名: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9381 8012 0111 0028 60
缴费方式:支持转账、网银、电汇、微信、支付宝(花呗、信用卡等)扫码支付。
缴费地址:本院立案大厅(1)、(2)号窗口。
原驿城区非税收入专户、驿城区财政局诉讼费专户(农商银行)同日停用,望社会各诉讼群体谨慎缴费,以免因缴费账户错误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诉讼困难。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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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