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家住山东的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刘某风尘仆仆地来到驿城区人民法院,只为了将一面锦旗送到民一庭庭长夏雨手中,对驿城区法院法官严谨负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作风表达感激之情。锦旗上写道 “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据了解,某科技公司系我院三起不当得利案件的原告,该公司为2012年驻马店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外省企业,多年来一直经营良好。2019年因驻马店火车站改造,该公司原料运输受到影响,因货运装卸费用与三家运输公司产生纠纷,多番协商无果后诉至驿城区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主审法官夏雨在庭前专门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熟悉并分析案情。由于这三起案件均涉及多次多笔运输及装卸费用结算,证据繁多,案情复杂,夏雨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庭审中耐心细致地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逐笔核对运输合同履行和费用情况,最终查明三被告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多收取了原告运输费用,应当予以返还,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三被告向原告返还多收取的运输费用共计121494.58元,及时高效地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了企业高度好评。
近年来,驿城区法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妥善审理涉企案件,通过司法裁判依法确认和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和体验度,从而增强企业投资创业信心,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