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大雨倾盆,杨女士拿着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来到驿城区法院立案大厅,送到调解员刘春山手中。“太感谢你们了,你们调解的又快又不伤和气,还帮我把钱要回来了,这面锦旗你们必须收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朋友关系,6年前,申请人杨女士借给被申请人10万元,当时写的也有字据,后来因用钱她多次索要无果。几年来,她一直被此事所困扰,无奈之下,她拿着相关材料到驿城区法院立案大厅准备起诉对方。
刘春山现场了解到杨女士的情况,厘清该案的来龙去脉后,刘春山认为双方是多年好友,能诉前调解才是最佳方式,于是立刻联系上被申请人,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处理双方矛盾,通过向双方摆事实、讲法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申请人承诺按期还钱,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诉前调解就是好,6年都没有要回的钱,不用立案,不用交诉讼费,法院就把纠纷解决了,还高效快捷,特别方便!”杨女士激动地说。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法官的激励和鞭策。驿城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减轻群众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