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全体起立”。2022年7月1日10时许,伴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关王庙法庭当庭宣判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为驿城区人民法院近年来首起当庭宣判的民事案件。
被告陈某向原告刘某供应石头,原告向被告预付货款后,被告未向原告供应相应的货物,被告遂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酿成纠纷。承办法官王鹏受理该案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王鹏法官在庭前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在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当庭宣判,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庭后,原告刘某对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庭宣判,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表示赞扬。
时值我院正在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当庭宣判作为整治审判工作顽瘴痼疾的重要抓手,不仅提升了审判质效,还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打消了他们对司法不公的怀疑,增强了司法公信力,真正实现“看得见的正义”。下一步,驿城区人民法院将提高当庭宣判率,提高裁判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诉讼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