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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侮辱致人死亡自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0-09-09 09:42:21


近日,驿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侮辱致人死亡自诉案件,自诉人张艳梅因丈夫叶东升被被告人申斌侮辱致死向法院提起自诉,并多次上访,强烈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我院经审查要求其补充证据后依法受理了此案,经过释法说理、明晰责任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自诉人张艳梅与被告人申斌达成调解协议,最大程度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仇怨,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自诉人张艳梅,女,53岁,汉族,中专文化,驻马店市第二纸厂退休干部,系被害人叶东升的妻子,其丈夫叶东升系驻马店市技工学校教师。

自诉人诉称,2009年4月30日自诉人张艳梅与被害人叶东升的独生女儿出嫁的当天早上7点多,到其家帮忙的汽车和被告人申斌的母亲张桂兰相遇时,张桂兰因慌乱从所骑三轮车上摔倒,在自诉人张艳梅对其询问得知张桂兰没事后张桂兰推车回家。张艳梅将女儿送出嫁后即到张桂兰家询问情况并陪同张桂兰到医院拍片和做CT检查,检查结果为没问题后张艳梅为其购买了一些药品。5月2日晚上被告人申斌赶到张艳梅家辱骂叶东升并欲对叶东升进行殴打,被人劝阻后申斌在张艳梅家门口、住宅楼下长时间对叶东升大声辱骂,持续辱骂和威胁近2个小时,并扬言让叶东升教师当不了、闺女回门的事办不成,让叶东升在驻马店混不下去。当时围观群众众多,叶东升不敢出门,后在众人的劝说下申斌离开。当晚张艳梅和叶东升及其母亲又一起到申斌家看望张桂兰,在此申斌继续对叶东升威胁、谩骂。5月3日是自诉人女儿回门的日子,一大早被告人申斌即到被害人家继续辱骂闹事,并要求张艳梅陪同申斌的母亲到医院治疗,致使其女儿回门典礼无法举行,被害人叶东升因不堪忍受申斌的侮辱自写遗书一封并到申斌家喝药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后,经初步审查并由审委会讨论决定,以被告人申斌涉嫌犯侮辱罪对其决定逮捕,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申斌主动向法庭要求调解,法院从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自诉方已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被告人态度真诚积极,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解决自诉方实际困难。最终在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给自诉人家庭造成的无法挽回的伤害,向自诉人赔礼道歉,自诉人也由情绪激动态度抵触到冷静面对事实理性思考解决问题,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九万元并且得到自诉人对被告人申兵的谅解,自诉人张艳梅自愿申请撤回自诉。

责任编辑:王燕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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